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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将更科学规范

    信息发布者:周雍政
    2017-09-22 08:52:26   转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加快推进数据整合档案移交和联合窗口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加便民利民,我市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纳税费统一受理工作。 

      共享登记数据库,让数据跑路。针对办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通资料现场打印模式,无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待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后,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与房产、地税等部门通过交换接口、数据传送等形式,实现所需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 

      优化工作流程,让时间让路。通过业务流程优化和窗口设置调整,促进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缴纳相关税费的体制创新。流程优化及整合以后,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缴纳税费的共同办结时限将平均缩短40%。其中: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由房产交易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7个工作日缩短为共同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由房产交易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缩短为共同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在受理不动产申请时,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的交易审核、抵押备案和出具告知单从不动产登记流程中剥离,不将其作为申请受理的前置条件,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能。 

      设置综合窗口,让群众少跑路。坚持以“进一个门、跑一次路”为原则,以“便民利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科学提出“一窗受理、并联审核、限时办结”实施方案。按登记业务种类确定了三个部门设置两个窗口、两个部门设置一个窗口的工作方案,即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纳税费三个部门共同设置增量房和存量房转移登记两类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两个部门共同设置抵押登记一类综合窗口,以达到减少重复环节,提高服务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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